安徽/合肥-2026-08-01 00:00:00
巢湖市公安局****年食堂食材供应采购(第二次)第*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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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公安局****年食堂食材供应采购(第二次)第*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公安局****年食堂食材供应采购(第二次)
中标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巢湖市公安局****年食堂食材供应采购(第二次)第*包 服务范围 为巢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巡警大队、交管事故中队及城区中队、经侦禁毒大队、卧牛山派出所、亚父派出所、考试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 招标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期限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文斌、金建明、姚明、林彩萍、秦增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伍佰陆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巢湖市公安局****年食堂食材供应采购(第二次)第*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半汤街道半汤路名仕嘉苑西侧约***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半汤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平峰
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