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8-01 00:00:00
关于*********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平阳县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标的名称:*********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特殊性:该项目为医疗废弃物委托处理,包括进行收集、转运、贮存的安全处置,是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特殊性。
*.专业性: 该项目专业性较强且危害性较大,必须具有专业设备和专业工作人员方可完成相应服务。根据《温州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年*月**日发布)可知,目前温州市只有两家供应商具备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转运、安全处理的条件和能力,分别为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和温州市益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唯一性:经市场调查,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是温州市专业处理医疗废物的危废处置单位且是唯一一家能处理全五类医疗废物的机构,具有专业设备和人员和丰富的经验,承担过温州市多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和以及上一年度平阳县人民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同时根据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会议纪要〔****〕** 号“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文件,“(二)益科公司目前医疗废物收集处置量超出处置能力,要将乐清第三人民医院、平阳人民医院、文成人民医院、文成中医院、泰顺人民医院、泰顺中医院、洞头人民医院的普通医废和经开区集中隔离点的涉疫医废交由环发公司收集处置”。即目前在温州具备处置平阳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能力的只有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一家。
基于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具备医废全五类处置的综合能力,是我市唯一能够处置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医废的单位,并且能够为平阳县人民医院持续提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为切实保障医疗废物能够及时、安全、规范、合法转运和处置,同时提高采购效率、避免资源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的(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建议直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在合同期限内承担平阳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工作,确保项目平稳过渡、服务连续不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石子巷**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平阳县昆鳌大道***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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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单一论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