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森林)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一期项目中标结果
2026-08-01
安徽/宣城 中标结果
安徽省宣城(森林)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一期项目中标结果
安徽/宣城-2026-08-01 00:00:00

安徽省宣城(森林)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一期项目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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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森林)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一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宣城(森林)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一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 * 号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评审总得分:**.**分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宣城市

按采购人要

合同签订之日起 * 年

按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傅明宏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号、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楼,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 *****";">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刘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年***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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