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安全性改造及局部办公区域修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8-01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包河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安全性改造及局部办公区域修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合肥-2026-08-01 00:00:00

包河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安全性改造及局部办公区域修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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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安全性改造及局部办公区域修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包河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安全性改造及局部办公区域修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众喜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芙蓉路***号明珠湖畔*****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玖仟叁佰伍拾贰元柒角捌分(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包河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安全性改造及局部办公区域修缮

施工范围:全部

施工工期 (日历日):**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士强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

****************、皖建安************

五、评审专家名单

葛折贵,吕欣,王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号)收费标准下浮**%(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包河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安全性改造及局部办公区域修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肥市包河区卫生监督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中段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以南泰山路以东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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