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6-07-31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调整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自然资函〔****〕***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南明区正在开展南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工作。我局委托贵州升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南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更好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意愿与诉求,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予以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项目概况
南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涉及群众较多,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年**月**日公布实施以来已接近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不作调整的须重新公布”的规定以及《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调整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自然资函〔****〕***号)的要求,南明区依法依规开展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工作。
本次工作范围为贵阳市南明区行政区划全域。包括:建成区、云关乡、后巢乡、小碧布依族苗族乡和永乐乡。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对象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主要内容
该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目的和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次“南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次制定工作的各方面情况。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向评估单位提出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委托单位:南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邮箱:*********@**.***
*.评估机构:贵州升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舒 工 联系电话:*********** 邮箱:********@**.***
六、公告周期
本次征求意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贵阳市南明区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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