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呼和浩特市卫生监督所)检验用试剂耗材等采购项目(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7-31
内蒙古/呼和浩特 变更澄清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呼和浩特市卫生监督所)检验用试剂耗材等采购项目(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蒙古/呼和浩特-2026-07-31 00:00:00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呼和浩特市卫生监督所)检验用试剂耗材等采购项目(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检验用试剂耗材等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检验用试剂耗材等*):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详见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检验用试剂耗材等*)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于****年*月**日完成评审,****年*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年*月**日收到质疑人内蒙古朗硕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质疑函》后,就相关问题向中标人发出书面征询函,并组织原评审小组复核,经核查,评审小组认为呼和浩特市泽浩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小企业声明函(*.细菌基因组 *** 提取试剂盒、病毒基因组 *** 提取试剂盒,属于工业;制造商为:西安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 ****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与呼和浩特市泽浩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质疑征询书面答复函中细菌基因组***提取试剂盒和病毒基因组***提取试剂盒唯一生产企业为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商名称前后不一致,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实质性错误,故质疑事项一成立。 经采购人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呼和浩特市卫生监督所)研究作出如下决定:本次第*包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保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满足单位检验试剂耗材工作需要。。

原公告的合同包*(检验用试剂耗材等*)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检验用试剂耗材等*)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呼和浩特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如

电话:************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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