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医院智能监控及报警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08-01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舒城县人民医院智能监控及报警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六安-2026-08-01 00:00:00

舒城县人民医院智能监控及报警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来源:舒城县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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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舒城县人民医院智能监控及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证书:

“投标人具有下列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个证书得*分,最高得*分。

*.智能视频监控平台;

*.智能数据安全检测与审计管理系统;

*.视频汇聚管理平台;

*.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及视频内容解析平台;

*.大数据安全存储管理软件;

*.数据接入和集成管理平台。

注:(*)软件著作权证书名称不做限定,具备对应功能的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对应功能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能证明对应功能的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计分。

更正为:

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视频类或数据类或安全类或平台类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个证书得*分,最高得*分。

注:(*)同一证书包含上述多项功能的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功能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如某项证书同时具有视频类或数据类功能,仅计一项分值);

*)同一类功能提供多项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软件著作权证书名称不做限定,具备对应功能的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对应功能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能证明对应功能的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计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内容与此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此通知内容为准。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项目信息,按照更正后内容响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不承担潜在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舒城县人民医院

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与鹿起路交叉路口西北方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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