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7-31 00:00:00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农用无人机第三方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农用无人机第三方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农用无人机第三方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组建农用无人机第三方服务团队,利用无人机资源,提供相关农业服务:一是农事服务,为我区主体提供订单式植保、施肥、吊装服务;二是政务服务,基于无人机开展梅山水道、小浃江违法捕捞及农田违章巡查,秸秆面积、茶园面积、林特产业、秧盘数量清单、机插亩数、新建稻鱼综合种养基地面积、产业项目核查,以及违法线索核实、案件协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是系统兼容与延续性,宁波市北仑区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前期已为北仑区构建低空政务服务系统平台,并完成无人机机场部署及反制设备等建设,本项目须与现有低空政务服务体系深度融合、高度适配。若更换供应商,需对系统平台和硬件设备全面重新布局建设,既造成既有建设资源浪费,又难以实现与现行低空政务服务体系的兼容对接;二是敏感数据可控性,本项目涉及的农业基础数据、飞行数据、航拍图像视频等均属于敏感信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宁波市北仑区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备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体系,能够确保敏感数据全程可控。鉴于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经专家论证,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供应商为宁波市北仑区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灵江路***号**楼****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坝头东路**号农业农村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北仑区财政局
联 系 人:田老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