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2026-07-31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年玉泉路、宝泉路办公区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年玉泉路、宝泉路办公区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陕西唐韵佳荟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西段新阳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排*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咸阳税务局****年玉泉路、宝泉路办公区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下浮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陕西唐韵佳荟商贸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年玉泉路、宝泉路办公区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 负责采购及配送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玉泉路、宝泉路办公区食堂米、面、油、奶制品及干货、调料品等食材。 | *.供应商所提供的米、面、油、奶制品以及干货、调料品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必须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所提供的食材必须无破损、不变质、不过期。 *.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货到位,并提供三联打印送货单,采购验收人员包括采购方库房管理员、厨师长,负责对同时配合采购方验收人员做好物品的验收工作,并签字确认,食堂管理员负责审核签字确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无条件及时退换货,因质量问题或延误送货时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方承担。 *.供应商应贯彻落实好《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号),对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 满足招标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宏(招标人代表)、刘燕、张元梓、杨晓精、屈蕊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发改办价格[****]***号文件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号
联系方式:孟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号西安国际人才大厦*座北****
联系方式:董丽英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丽英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