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2026-08-01 00:00:00
| [*]淮安市清江浦智创中心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淮安市清江浦智创中心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淮安市清江浦智创中心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清江浦智创中心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清政务办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在片区****亩产业规划及淮安市清江浦智创中心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 *.* 主要建设内容:试点片区范围北至枚乘路、东至北京南路、西至西安路、南至南苑路南侧地块(具体范围详见规划范围图),约****亩。淮安市清江浦智创中心建设范围东至北京南路绿化带、南至南苑路绿化带、西至锦华路绿化带、北至光明路道路红线,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约***亩),总建筑面积约******?,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期限共**日历天;(*)片区****亩产业规划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成果文件;(*)方案设计(设计范围约***亩),总建筑面积约******?;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建筑面积约******? :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交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建筑面积约******?)、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成果包括文本和电子版文件。(*)后续服务:后续服务从签订合同至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及后续相关工作。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设计方案必须满足建设单位的决策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片区****亩产业规划及淮安市清江浦智创中心的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论证、修改、报建及后续服务等所有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 *.*本项目投资额约为人民币******.**万元,设计单位设计项目总投入不得超出该投资额。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和*资质) *、设计资质之一:(* 资质或者 * 资质或者 * 资质) *.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城乡(城市、城镇)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职员工(不接受已退休人员担任该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 年。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 ****年 *月*日 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亿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或总承包业绩合同(建筑工程类类型包括:房屋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维修等)。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原件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初步设计也未体现须提供可研批复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如投资额等),可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例如竣工报告等。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 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年**月**日以来任意*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 对本项目不转包、不违反分包承诺; *.* 投标人在近 * 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个。由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单位作为牵头单位。 注: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评审标准”。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分值如下(满分***分):
备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 * 月**日至****年* * 月**日;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 元。 *.*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 月**日上午*时**分,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锁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 次发布。 *.联系方式 *.* 招标主体 招标人:淮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新民西路河南村**号 联系人:肖主任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宇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景会路**号*幢孵化楼东侧二楼 联系人:王工电话:*********** *.*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淮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 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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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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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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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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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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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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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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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清江浦智创中心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清政务办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在片区****亩产业规划及淮安市清江浦智创中心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 *.* 主要建设内容:试点片区范围北至枚乘路、东至北京南路、西至西安路、南至南苑路南侧地块(具体范围详见规划范围图),约****亩。淮安市清江浦智创中心建设范围东至北京南路绿化带、南至南苑路绿化带、西至锦华路绿化带、北至光明路道路红线,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约***亩),总建筑面积约******?,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期限共**日历天;(*)片区****亩产业规划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成果文件;(*)方案设计(设计范围约***亩),总建筑面积约******?;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建筑面积约******? :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交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建筑面积约******?)、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成果包括文本和电子版文件。(*)后续服务:后续服务从签订合同至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及后续相关工作。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设计方案必须满足建设单位的决策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片区****亩产业规划及淮安市清江浦智创中心的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论证、修改、报建及后续服务等所有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 *.*本项目投资额约为人民币******.**万元,设计单位设计项目总投入不得超出该投资额。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和*资质) *、设计资质之一:(* 资质或者 * 资质或者 * 资质) *.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城乡(城市、城镇)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职员工(不接受已退休人员担任该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 年。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 ****年 *月*日 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亿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或总承包业绩合同(建筑工程类类型包括:房屋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维修等)。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原件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初步设计也未体现须提供可研批复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如投资额等),可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例如竣工报告等。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 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年**月**日以来任意*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 对本项目不转包、不违反分包承诺; *.* 投标人在近 * 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个。由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单位作为牵头单位。 注: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评审标准”。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分值如下(满分***分):
备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 * 月**日至****年* * 月**日;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 元。 *.*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 月**日上午*时**分,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锁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 次发布。 *.联系方式 *.* 招标主体 招标人:淮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新民西路河南村**号 联系人:肖主任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宇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景会路**号*幢孵化楼东侧二楼 联系人:王工电话:*********** *.*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淮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 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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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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