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2026-07-31 00:00:00
关于“软件实力”评分项中“医院业务”的答疑回复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组团式”医疗帮扶项目(整体信息化系统升级及集成平台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收到潜在投标人就******;组团式******;医疗帮扶项目(整体信息化系统升级及集成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现就评分标准******;详细评审******;中******;软件实力******;评审因素项下******;医院业务******;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认定事宜,答疑回复如下:
一、关于软件著作权证书名称的认定原则
投标人所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无需与评分标准中所列名称完全一致。凡证书所载软件功能与评分标准所列类别功能实质等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所载*****;软件名称*****;及*****;功能描述*****;,结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予以认定得分
二、*****;医院业务*****;所指范围
******;医院业务******;系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中门诊诊疗、住院管理、药品管理、收费结算等核心医院业务流程相关的软件系统。投标人可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包括但不限于:医院信息系统、门诊医生工作站系统、住院医生工作站系统、护士工作站系统、门急诊挂号管理系统、门急诊收费管理系统、出入院管理系统、门诊药房管理系统/住院药房管理系统、药库管理系统。
上述列举仅为便于投标人理解而设,并非限定性清单。投标人可提供与上述功能实质等同的其他名称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三、适用规则澄清
******;医院业务******;为上述评分因素中独立的一项,投标人提供任意一款符合上述定义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即可视为具备该项得分条件。不得与本评分标准*****;软件实力*****;项下已列明的其他软件著作权证书(即:集成平台、患者主索引、主数据、数据管理仓、数据质量、患者居民健康档案等)重复计分。
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名称无法直观体现与医院业务的相关性,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该软件的功能截图或《技术白皮书》关键页作为佐证,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判定其功能是否与本项目医院业务相关。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本答疑回复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略阳县兴州街道办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幢*座**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白丹、吴亮亮
电话:***********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