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2026-07-31 00:00:00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营口支队滨海大队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做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消防救援大队、国盛大街消防救援站、营钢东路消防救援站,人员每日*餐,用餐人数约为***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将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加盖公章后将盖章版的***发送至代理公司指定的邮箱*******@***.***,并打电话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营口支队滨海大队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新建大街西段
联系方式:张凯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营东新城未来城**号*单元***
联系方式:尚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