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405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196号等83处房产整体转让
2026-07-31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6)1405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196号等83处房产整体转让
辽宁/沈阳-2026-07-31 00:00:00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号等**处房产整体转让
发布时间:********** **:**:** 数据来源: 沈阳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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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号等**处房产整体转让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沈阳市房产局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需按照转让底价的**%交纳摘牌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本次转让房产均无房产证,以房屋现状进行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土地现状情况,在办理土地相关手续时应按土地规划等部门意见办理。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房产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受让方应自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结果确认书*个工作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交易合同签订*个工作日将交易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内。如受让方未按期缴纳交易剩余价款,视同放弃该项目的受让资格,承诺与转让方不存在任何纠纷,不就本次资产转让事项向转让方主张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等任何权利,不再干预、参与或阻碍转让方对该转让标的再次进行挂牌等相关事宜。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受让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和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房产、土地过户过程中需缴纳的税金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义务人承担;房产、土地过户过程中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租金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证书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包括并不限于质检、消检、权籍调查等相关费用,转让方配合。 *、付清房产交易价款前,因转让方欠付的相关费用被标的房产的水、电、燃气、电信、供热、物业等供应服务商起诉的,转让方应积极应诉并承担相关费用。付清房产交易价款后,因受让方欠付的相关费用被标的房产的水、电、燃气、电信、供热、物业等供应服务商起诉的,受让方应积极应诉并承担相关费用。 *、受让方在付清房产交易价款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全权负责付款后产生的租赁、经营、修缮、保养、保护、改造、安全、信访等相关管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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