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黄冈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6-07-31
湖北/黄冈 审批|立项|规划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黄冈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湖北/黄冈-2026-07-31 00:00:00
湖北/黄冈-2026-07-31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类: | 减灾救灾 |
|---|---|---|---|
| 发布机构: | 农经处![]() |
发文日期: | ****年**月**日 |
| 名称: |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黄冈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鄂发改审批服务〔****〕***号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年**月**日 |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黄冈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黄冈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湖北省黄冈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黄发改农经〔****〕***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湖北省黄冈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已列入《全国森林防火规划(****-****年)》。项目区涉及黄冈市红安县、黄梅县、罗田县、麻城市、蕲春县、团风县、武穴市、浠水县、英山县,均属于全国森林防火高风险区。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专业队伍基础设施和以水防灭火设施建设,提升森林防灭火综合能力水平,减少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维护生态安全。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检查站***个、卡口***处,布设装配式蓄水箱****个,安装消火栓式取水口****处、智能液位监测设备****个,敷设输水管道约**千米等。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万元,具体投资额待评估论证后,在可研批复中予以明确。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在符合国家政策和要求的前提下,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请足额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有关要求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做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