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模拟街区内房屋(用于理发店)公开招租挂牌公告
2026-07-31
江苏/南京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模拟街区内房屋(用于理发店)公开招租挂牌公告
江苏/南京-2026-07-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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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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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模拟街区内房屋(用于理发店)公开招租 标的坐落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石佛寺三宫**号 房产 租赁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不涉及 装修期限 **个自然日 补充说明 **天(免租金,不包含在租期内,原租户不享有)
承租押金 *个月成交月租金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 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否 标的状态 出租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所在楼层 *层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位于江苏警官学院(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石佛寺三宫**号)模拟街区一楼,配有基础的电路。目前浦口校区师生规模约****人。
其他情况 租赁至****年*月**日,如未能继续承租,将在出租方约定时间内搬离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万元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五、出租标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八、房屋租赁用途:仅限于理发业务。不得售卖任何自制食品、自制饮料(含水果捞)、分装饮料、及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不得售卖警用品和与警察相关的文创产品,不得向在校学生售卖烟草。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九、风险告知: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对出租方经营环境做充分了解,对经营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要有充分理解。主要风险有:*.根据出租方教学计划,每学年大三学生外出实习,在校学生人数减少。教学计划可能根据有关政策和学院办学需求而调整,将来会有大一新生调整到安德门校区就学。*.出租方可能会根据学生需求和学校整体规划设立相关经营项目以及满足有关要求(可能与经营项目相同或相近),学校不承诺承租单位为独家经营,承租方需充分考虑此项因素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邻近出租方的周边市场发生变化。*.出租方开学及放假时间、在校生的人数规模、校园管理模式等均存在不确定因素。*.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成交后需注册分公司负责本项目各类经营活动。*.其他不可抗力可能造成的影响。出租方不对以上几条可能出现的校内及周边市场变化做出任何承诺,不会因此给予供应商优惠减免政策,出租方不承担上述风险造成的任何损失。承租方不得以此为借口不服从管理或违规经营,不得以此向出租方提出赔偿、延长服务合同期限等要求。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江苏警官学院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 批准文件 江苏警官学院院务会纪要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底价 *.*万元/年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经营理发服务的营业执照;(二)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企业法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无行政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征信报告;(三)提供至少一所高校理发相关服务合同。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入驻后须根据项目房屋实况、出租方装修要求及承租方经营需求合理设计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装修完工后须符合消防规定,并须经出租方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始经营。
*.本次招租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借用他人资质报名,不接受网店报名;
*.不接受目前已在江苏警官学院安德门校区实际经营理发店的体及其关联公司及其他组织参与报名,如后期发现与上述情况不符,出租方有权取消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方在校内所有的经营活动必须使用校方提供的校园一卡通系统进行收费结算。
*.本次同步挂牌的安德门校区和浦口校区两个理发店项目,意向方可以报名其中一项或多项,但仅可取得其中一个标的的承租权,竞价顺序为先浦口校区理发店、后安德门校区理发店。
标的交割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一、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二、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三、处置方式:*.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竞价规则;(*)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因意向承租方原因导致报价价格异常等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赔付至出租方(或根据出租方书面意见处置)。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其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竞买人在报价过程中须谨慎、理智地进行报价,因竞买人报价价格错误或竞买人报价明显不符合逻辑,导致项目未能最终成交的,相关竞买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所相关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按项目委托方意见处理。*.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截图;*、提供至少一所高校理发相关服务合同;*、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踏勘证明文件(公告附件,自行下载)。(二)意向承租方(自然人、个体工商户)须报送材料(个体工商户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并加盖手印):*、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经营者征信报告;*、提供至少一所高校理发相关服务合同;*、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踏勘证明文件(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三、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竞价形式为网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均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者为该项目标的成交方。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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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附件资料 **租赁合同.***现场踏勘确认函.****授 权 委 托 书(公告附件).****一次性报价承租承诺函.*** -
标的物位置
** (****) ****号 * 甲测资字********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号金财大楼** 现场展示联系人 徐老师 现场展示联系电话 *********** 现场展示补充说明 意向承租方必须在公告期内携带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承诺书》(公告附件)至江苏警官学院完成此标的现场踏勘并确认签字,自行向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及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进校事宜请在报名截止日前至少*个工作日联系现场展示人),踏勘时间服从出租方统一安排。 技术支持联系人 曾先生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