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商务局2026年市级冻猪肉储备服务(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7-31
四川/南充 变更澄清
南充市商务局2026年市级冻猪肉储备服务(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南充-2026-07-31 00:00:00

南充市商务局****年市级冻猪肉储备服务(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市级冻猪肉储备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更正服务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三年总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计取并下浮**%后收取:成交金额***万元以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费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缴纳。,更正为: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计取并下浮**%后收取:成交金额***万元以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费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缴纳。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商务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一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号*栋*座**层(志康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