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县-2026-07-31 00:00:00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温泉水地热发
电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推进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温泉水地热发电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代理机构,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温泉水地热发电项目,利用****泉眼温泉水新建***发电系统进行发电,实现“地热资源有效利用”。本工程装机容量总计** ***,主要任务是发电供温泉水厂日常使用,余电上网。本工程运行期**年,年平均发电量 **.**万千瓦时。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约*****.**元/***。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用比例**%,上网比例**%。
二、参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
*.须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以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备案登记;
*.拥有熟悉招标代理法律法规、具备招标代理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参加本次公开选取近三年内,在招标代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期限为准);
*.相关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验;授权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签字或名章);
*.报名公告发布时间内的一个月公司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以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专职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近三年内招标代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期限为准);
*.报价函(参考国家收费标准的下浮率报价,报价函要求单独密封)。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工作日受理),上午*:**—**:**,下午**:**—**:**,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新兴中路和谐巷老文体局宿舍三楼科工信局
*.电子邮箱:*******@***.***
*.如以邮寄方式报名的,报名单位需在报名期限内以电联及邮件方式向我局报名,报名材料按以上第三点要求(除报价文件外)提供电子扫描件。报名及报价材料原件应在公告报名期限内寄出,邮寄送达天数不超过报名截止之日起*天,逾期报名材料作废)。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