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2026〕34号
2026-07-31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2026〕34号
江苏/宿迁-2026-07-31 00:00:00
你的当前位置: 首页 ***;监管信息

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发布时间:**********访问次数:*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果园高中(项里高中)校园智能化网络工程(服务器、电脑、***屏等)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瑞谷大厦***

法定代表人:夏文明

被投诉人:

*.宿迁市教育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

联系人:周洪飞

*.宿迁市楚润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

联系人:荣威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号便民方舟*号楼

联系人:李想

相关供应商:江苏有线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运粮河西路*****层西侧

基本情况

投诉人果园高中(项里高中)校园智能化网络工程(服务器、电脑、***屏等)采购包*采购编号***************************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于*******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事项

该项目采购文件有关***”的参数需求设置不合理,投诉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坤公司)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理由不成立

(二)投诉请求

*.认定该项目采购文件违法、认定对投诉人作无效投标处理违法,中标结果无效,重新招标。

*.书面告知投诉人被无效投标原因。

*.公示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各家供应商得分详细情况。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现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关于采购文件需求设置不合理的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关于无效投标处理理由不成立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互联网申请渠道:登录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财政局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