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横鼎漂流建筑建设工程项目(起漂点接待中心)EPC工程总承包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7-31
湖北/宜昌 变更澄清
新横鼎漂流建筑建设工程项目(起漂点接待中心)EPC工程总承包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湖北/宜昌-2026-07-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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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横鼎漂流建筑建设工程项目(起漂点接待中心)***工程总承包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新横鼎漂流建筑建设工程项目(起漂点接待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元(大写:玖佰壹拾贰万元整)。其中:设计费*****.**元(大写:玖万元整),建安工程费*******.**元(大写:玖佰零叁万元整)。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发放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修改公告发放的澄清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湖北省鹿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