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7-31 00:00:00
项目概况 区司法局为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辉山管委会)购买法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司法局为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辉山管委会)购买法律服务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名称:区司法局为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辉山管委会)购买法律服务(一) 包组范围:纪检委(监察委)、区委办、组织部、沈北新区社区建设指导中心、宣传部、沈北新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统战部、沈北新区统战事务服务中心、党校、档案馆、各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局沈北分局、区税务局、沈北新区信访局、沈北新区信访事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城市更新局、沈北新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科学技术局、沈北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沈北新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沈北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事务服务中心。选派两名律师,按区司法局要求开展法律顾问管理、法律服务统计、法律咨询等法律事务。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该包组重新招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节能减排、支持环境保护、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名称:区司法局为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辉山管委会)购买法律服务(二)包组范围:沈北新区房产局、沈北新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沈北新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沈北新区营商环境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沈北新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沈北新区财政局、沈北新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沈北新区发展改革促进中心、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北新区商务局、沈北新区审计局、沈北新区统计局、沈北新区统计事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该包组重新招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节能减排、支持环境保护、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名称:区司法局为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辉山管委会)购买法律服务(三) 包组范围:区委政法委、沈北新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区委编办、区委巡察办、机关工委、区委社会工作部、沈北新区农业农村局、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沈北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沈北新区应急管理局、沈北新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总工会、公安局沈北分局。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该包组重新招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节能减排、支持环境保护、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名称:区司法局为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辉山管委会)购买法律服务(四) 包组范围: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沈北新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沈北新区文化旅游体育事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卫生健康局、沈北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北新区教育局、沈北新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民政局、沈北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该包组重新招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节能减排、支持环境保护、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名称:区司法局为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辉山管委会)购买法律服务(五) 包组范围:沈北新区城市管理局、沈北新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沈北新区执法分局、沈北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沈北新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沈北新区交通运输局、沈北新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司法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公证处、沈阳市沈北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人大、政协、残联、沈北新区残疾人服务中心、科协、团委、妇联、工商联、红十字会、计生协及其他*个包组未含的党政机关、事业中心。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该包组重新招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节能减排、支持环境保护、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名称:区司法局为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辉山管委会)购买法律服务(六) 包组范围: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该包组重新招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节能减排、支持环境保护、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特别提醒: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司法局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号先锋大厦***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红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