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7-31 00:00:00
福马“小三通”航线连江黄岐、马尾琅岐客运码头边检查验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单位:
现对福马“小三通”航线连江黄岐、马尾琅岐客运码头边检查验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及答疑如下:
一、补充通知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项“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评标基准价=*×*+[(**暂列金额)*(***)+暂列金额]×(***)”修改为“评标基准价=*×*+[(**暂列金额)×*+暂列金额]×(***)”。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项“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按照公式‘(**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和*的取值区间上、下限计算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的上、下限”修改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按照公式‘(**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和*的取值区间上、下限计算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的上、下限”。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项“商务评分标准”中“*、设备安装类似业绩”中的备注“*.投标人提供的每一项国内口岸设施设备项目业绩中须同时包含本项目招标要求的多功能智能验证台和边检快捷通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每一项国内口岸设施设备项目业绩中须包含多功能智能验证台或自助通关核验(查验)通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旅客自助查验通道、边检快捷通道、快捷通道、智能快捷通道、口岸智能通道、旅检自助核验通道、合作查验自助通道、智能通关通道等功能满足自助通关核验(查验)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业绩中自助通关核验(查验)通道要求。”
二、答疑纪要
问题*: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项“商务评分标准”中,关于“设备安装类似业绩”的加分条件设置存在不合理限制,具体条款内容为:“投标人提供的每一项国内口岸设施设备项目业绩中须同时包含本项目招标要求的多功能智能验证台和边检快捷通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本项目为边检验收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采购的“边检快捷通道”系边检系统的专用设备名称。在海关、出入境等其他口岸联检单位中,功能完全相同的设备(如旅客自助查验通道)存在不同的名称叫法。该评分条款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必须同时包含上述两种特定设备,作为单业绩认定前置条件,大幅缩减合格业绩范围,将具备同类项目施工,履约可靠的潜在投标人排除在竞争之外,限制了市场充分竞争。且以设备名称为唯一认定标准,违反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原则。该条款将业绩范围限定为“国内口岸设施设备项目”且要求包含特定边检设备名称,实质上构成了对“边检行业”业绩的强制性要求。目前国内只有一家能得满分且完全满足该业绩加分项要求的集成商。上述业绩条款通过限定专用设备名称的方式,将拥有海关等其他口岸同类项目实施经验但不完全具备“边检”项目业绩的供应商排除在加分范围之外,违反了“不得以特定行业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规定,构成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恳请招标人依法纠正上述不合理的业绩认定条款,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每一项国内口岸设施设备项目业绩中须同时包含本项目招标要求的多功能智能验证台或口岸智能通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答复:详见本补充通知第*点。
三、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的内容,若在《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为准。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招标人:福州榕城港务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