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07-31 00:00:00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卷烟厂锅炉维保(*********)*变更公告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
一、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卷烟厂锅炉维保(*********)
二、项目编号:**********************
三、澄清或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部分*投标人实力”中“*.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级得 * 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分。”删除。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部分*维保方案*”原文:
维保方案中有应急处置具体方案的,*分<优≤*分,*<良好≤*分,*<一般≤*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分。
现修改为:
维保方案中有应急处置具体方案的,*分<优≤*分,*<良好≤*分,*<一般≤*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分。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商务条款二、双方权利义务”原文:
(一)乙方应兑现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全部承诺,包括优惠条件等: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维修。
现修改为:
(一)乙方应兑现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全部承诺,包括优惠条件等。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商务条款七、违约责任”增加如下条款:
(八)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进行维保,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且替代人员资质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的标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如乙方擅自更换人员或更换人员不满足投标文件中标准,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并扣除项目履约保证金的**%。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如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原内容有冲突,以澄清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号汇峰大厦****室
联 系 人:陆娟 朱延
电 话:*********** *************转****
邮箱:*********@**.***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