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建投子公司市场化改革选择第三方咨询单位项目澄清公告
2026-07-31
安徽/蚌埠 变更澄清
临港建投子公司市场化改革选择第三方咨询单位项目澄清公告
安徽/蚌埠-2026-07-31 00:00:00
临港建投子公司市场化改革选择第三方咨询单位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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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各潜在供应商:
现我单位发布“临港建投子公司市场化改革选择第三方咨询单位项目”采购文件的疑问回复,具体如下:
一、疑问答复
疑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第*.*初步评审程序的规定,未明确如何判定供应商报价合理范围,请问如何界定供应商的报价存在过低的情况?
回复:评审委员会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具体评审指标如下:
(*)报价<全部通过初审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
(*)报价<通过初审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
(*)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如采购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的,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
(*)评审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提醒:
(*)上述数值计算:涉及总价、单价的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涉及费率的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例:如平均值为***.***元,即为***.**元;如平均值为**.***%,即为**.**%)。
(*)上述第(*)项至第(*)项中的供应商响应报价为最后承诺报价。
注:供应商应在评审小组要求的时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合同、结算发票、成本测算明细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佐证材料,由评审小组认定。
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次为准,本次内容作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蚌埠市临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