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7-31 00:00:00
按照市国资委工作安排,拟计划开展市管企业低效无效资产处置试点工作评价项目,将采取竞争性比选的方式决定服务供应商,现邀请合格服务供应商参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管企业低效无效资产处置试点工作评价项目。
(二)服务内容:
构建市管企业低效无效资产处置试点工作评价标准,综合评估试点市管企业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的目标实现、任务推进、成效经验及问题不足等情况,系统总结模式和经验,提出未来行动方向及动态调整建议。
(三)项目预算:**万元。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竞争性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活动。
(二)专业能力与团队要求
*.项目须由固定团队承担,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同等专业资质),具备主持国资监管、国企改革、资产绩效评价等相关课题或项目的经验,能全程组织并实质性参与研究工作;
*.项目团队应具备跨领域整合能力,成员需在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产权交易、合规风控、政策评估等方面具有一定研究基础或实务经验;
*.项目团队必须保证固定的研究团队和充足的研究时间,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同批市国资委委托的绩效评价或咨询类项目。
(三)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由供应商按附件《北京市国资委咨询服务项目响应文件》模板要求填写并准备,应包含项目申请书、项目研究纲要、经费预算及报价明细、资格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信用记录查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全部内容。
三、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时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递交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留庄路*号院*号楼***室(递交人需携带身份证,自留庄路*号院西门门卫登记后进入)。
四、委托程序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软课题委托研究实施办法》和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加强机关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咨询服务项目委托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评审小组依据响应文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资格审查主要核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基本资格要求及专业能力要求;综合评审重点从项目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团队实力、报价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分,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集体决策,择优确定拟成交供应商。
*.结果公示。在北京市国资委网站对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及项目负责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北京市国资委将在公示期结束后与其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五、其他
参选人的纸质响应文件请于递交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规定地点,纸质响应文件*份(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版响应文件*份(***格式文件,内容与纸质版一致)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