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7-31 00:00:00
嵊州市石璜镇松明培村*间店面营业房使用权出租竞租公告
受嵊州市石璜镇松明培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拟于****年 * 月 **日 * 时**分在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参租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石璜镇松明培村*间店面营业房使用权出租,位于嵊州市石璜镇松明培村,共*间营业房一次性整体承租,每间营业房面积约为**平方,租期为*年 ,五年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元/*间。房屋产权归嵊州市石璜镇松明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如租受人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由租受人自行办理,费用由租受人自行承担,出租人负责做好协助工作。
*.租赁用途及要求:国家合法的经营类项目,不得违建和改变结构。
*.租赁期限:为 * 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竞租方式: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报价步幅以“***元”为竞价单位,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以及不按“***元”步幅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以上标的物面积、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出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竞租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租赁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人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参租对象: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对象请于****年*月 **日上午*:*****:**、下午**:*****:**到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报名资料费为***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租保证金收据及复印件 ;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收据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收据及复印件)。
(*)报名时须签订报名承诺函一份(样式附后)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三、*.竞租保证金:*****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须在****年*月 **日下午**时**分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同时持相关银行回执到报名现场开具竞租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户名:嵊州市石璜镇松明培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号:*************** ;开户银行: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璜支行;竞租结束后,租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其余参租对象在竞租结束**个工作日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租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部缴纳成交承包款,其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 履约保证金:****元(大写:肆仟元),租受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缴至出租人账号,否则视作放弃中包
(*)租受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成交承包款或缴纳成交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若出现在合同期内租受人单方违约的,则履约保证金****元没收,归嵊州市石璜镇松明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终止合同。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租受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
四、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
*.租金支付方式为*间营业用房*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年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付至嵊州市石璜镇松明培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石璜镇松明培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租赁合同,租受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年成交承包款或缴纳*年承包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租受人缴清中包承包款起七日内。
五.参加竞租时自然人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收据原件);企事业单位随带法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收据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收据 ,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到竞租截止时间止,竞租人或竞租时有效竞租人少于*个的,出租人将重新组织竞租。
六.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七.联 系 人:周立 联系电话:***********
邢美芳 ***********
周石波 ***********
招标代理:楼春 联系电话:***********
八.竞租单位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单位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九.若公告内容与正式发出的竞租文件不一致,具体以正式发出的竞租文件内容为准。
出租方:嵊州市石璜镇松明培村集体经济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