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管理的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项目(GZSW26000FC2260)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7-31
广东/广州 变更澄清
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管理的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项目(GZSW26000FC2260)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广州-2026-07-31 00:00:00

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管理的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管理的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为:“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号恒生大厦*座***室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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