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6-07-31 00:00:00
团泊集贸市场屋顶喷漆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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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团泊集贸市场屋顶喷漆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内容 | 团泊集贸市场屋顶喷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静海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团泊集贸市场屋顶喷漆(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预算:**.****万元,采购人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团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团泊集贸市场屋顶喷漆。 *.*.服务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团泊村。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团泊集贸市场屋顶喷漆,标段内容:团泊集贸市场屋顶喷漆。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团泊集贸市场屋顶喷漆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 *.供应商需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网上获取:请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获取文件+供应商名称,上传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发送汇款信息至供应商邮箱,潜在供应商收到汇款信息后,进行汇款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收到汇款信息审核无误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报名成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号*座***(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号*座***(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团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团泊村 采购人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号*座***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