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吉市财发〔2026〕 101号)
2026-07-31
吉林/吉林 质疑投诉
吉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吉市财发〔2026〕 101号)
吉林/吉林-2026-07-31 00:00:00



一、项目名称

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购置焊接机器人及检验切割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市盛远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解放东路安宁小区*号楼*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吉林市高新北区科技大路***路

三、基本情况

采购文件公告日期:****年*月** 日

质疑受理时间:****年*月**日

质疑答复时间:****年*月**日

投诉受理时间:****年*月*日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全部为客观分,排斥潜在投标人。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设置具有排他性、指向特定产品。

投诉事项*:商务分值过高、重商务轻技术服务,评分权重设置不合理,违背技术优先、服务优先。

投诉事项*:证明材料要求过于苛刻,构成无效门槛,截图、配套资源等要求难以实现,排斥投标人。

投诉事项*:投标产品参数页/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材料必须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方可计分,无原厂公章本项不得分。全材料强制厂商公章计分,隐性资格门槛。

投诉请求:

*.全面优化分值结构,降低商务业绩、原厂证明材料分值占比,切实落实技术服务优先评审原则;进一步优化分值结构,降低原厂盖章材料的分值权重,放宽证明材料采信范围。

*.放宽参数兼容范围,增设多种等效证明材料,取消全部材料强制原厂盖章计分要求,消除歧视性、排他性评审条件。

*.下调商务业绩分值,删除培训方案项下企业资质类加分,持续加大设备安装、实训培训、售后运维等技术服务评审权重。

*.简化截图数量要求,放宽配套教学资源提供形式,减少重复原厂盖章计分要求。

*.修改评分规则,明确经销商授权书、原厂电子签章、官方下载无盖章彩页、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材料可等效计分,取消全部计分材料必须加盖厂家公章的硬性要求。

*.将本次整体修改后的完整招标条件、评分细则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公示,同步出具正式综合质疑答复文件;

*.若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无法采纳我司提出的整改意见,请书面,列明法律、采购需求依据,完整说明不予调整的理由。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局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查阅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函及质疑回复函、被投诉人回复函及其他相关材料,并结合专家论证意见,认定事实如下:

针对投诉事项*:综合评分法未限制客观分与主观分比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该项目技术参数为行业通用标准,检测报告为行业通用要求,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综合评分法未限制商务分与技术分比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该评分项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是采购技术性设备评审的重要依据,不存在排他性,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此评审因素与采购货物的质量并不相关,设置具有倾向性,投诉事项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吉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吉林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吉林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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