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储出[2026]33号地块住宅兼商业商务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7-31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杭政储出[2026]33号地块住宅兼商业商务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浙江/杭州-2026-07-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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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政储出[****]**号地块住宅兼商业商务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适用于技术标明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计算口径计入了消防坡道、外挑雨棚等空间面积,现明确地上建筑面积的计算口径不计入消防坡道、外挑雨棚等空间面积,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规划部门的建筑面积为准。但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消防坡道、外挑雨棚等。 二、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的设计图纸、发包人要求、招标控制价、项目清单等以发布在“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内容为准,本次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编号***)仅对面积计算口径修改,其他不作变动。 三、本次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编号***)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原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编号***)有不一致处以本次明确的内容为准。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