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7-31 00:00:00
直接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
三、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六、采购标的名称:物资公司北京公司***信息化数据抓取服务项目直接采购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该项目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信息化数据抓取服务,继上一周期合约到期后,需持续采购此项服务,保证与原***建设与服务的一致性。本次采购内容为***信息化数据抓取服务,用于及时对电子超市中在售及待售商品与市场中知名电商平台(目标平台见第四章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比对分析、对待执行的商品清单进行匹配,确认是否包含异常清单商品,最终出具价格监控分析报告。
八、采用直接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物资公司北京公司***信息化数据抓取续期服务项目,原周期服务合约已到期。该***数据抓取服务为公司信息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应用于各类业务数据自动采集、汇总、同步等核心工作,是保障公司业务数字化、数据标准化、办公高效化的关键支撑,服务连续性直接影响公司日常业务正常运转及信息化系统稳定运行,因此需持续采购该项服务。 该***信息化系统为原有供应商专属搭建、定制开发,整体系统架构、数据抓取逻辑、程序算法、接口适配模式均由其独立设计落地,且长期由该供应商负责运维迭代、参数调整及适配优化。若更换新供应商,新服务商无法完全匹配原有专属的程序架构、数据对接标准及业务适配逻辑,极易出现数据抓取偏差、数据对接断层、系统功能不兼容、业务流程中断等问题,影响现有信息化系统整体功能配套及业务工作连续性,甚至会造成现有数字化建设成果失效、业务数据丢失错乱,产生重复建设成本。依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直接采购适用情形,本项目属于“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范畴,符合直接采购相关规定,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泊海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北京北京市海淀区
十、公示期限:**********至**********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孙仲淳 | 电话:************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孙仲淳 | 电话:************ |
|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座 | 电子邮箱:************@*****.*** |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需用日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信息化和网络设备运维服务|详见附件|| | * | 套 | *% | ********** | 北京市,市辖区,石景山区 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座 |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