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北人民法院鹤北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7-31
黑龙江/鹤岗 中标结果
鹤北人民法院鹤北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黑龙江/鹤岗-2026-07-31 00:00:00
黑龙江/鹤岗-2026-07-31 00:00:00
鹤北人民法院鹤北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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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鹤北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鹤北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鹤北人民法院
地址:鹤北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大陆南漂移小区****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项) | ¥*,***.** | ¥*,***.** | *.服务规格:为单位公务车辆提供交强险、商业车险完整承保服务,服务商具备正规保险从业资质,报价透明无额外费用。 *.服务要求:投保后*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保单,提供*×**小时出险查勘、救援、理赔全流程协助服务,及时提醒车险续保。 *.验收要求:核对车辆信息、险种保额、保费金额与采购内容一致,开具合规发票,服务达到约定标准即为验收合格。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玖佰壹拾柒元陆角玖分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鹤北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鹤北人民法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