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北海市殡仪馆2026年广西骨灰撒海(代撒)活动的质疑答复
2026-07-31
广西/北海 变更澄清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北海市殡仪馆2026年广西骨灰撒海(代撒)活动的质疑答复
广西/北海-2026-07-31 00:00:00

一、质疑人及项目的基本情况

质疑人:广西云行天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大连诺亚游览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号西园润府**号楼*单元二层***号房、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白云新村**号*单元*层*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秀妍、陈金
质疑项目名称:****年广西骨灰撒海(代撒)活动
质疑项目编号:***********************
采购人:北海市殡仪馆
采购代理机构: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年*月**日
二、质疑答复
收到《质疑函》后,我中心经征询采购人意见,要求相关供应商提供有关材料,组织原评审小组复核并协助答复质疑,综合现有材料,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质疑人作为本项目竞标人,报价******元,价格分满分**分,却仅得总分**.**。中标人报价*******元,却以总分**.**分中标。成交结果未完整履行得分告知义务,技术评分差距显著不符合评分细则梯度,评审公正性存疑。质疑人认为本次评审过程存在未按招标文件量化标准评审、评分结果显失公正的情形,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我方合法权益。
答复: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二十九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等规定依法公开了成交供应商、主要成交标的等法定内容。未成交供应商的得分明细、扣分理由等不属于依法应当公开或者告知的内容,质疑人要求告知得分明细、扣分理由无法律依据。
经原评审小组复核,本项目不存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也不存在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的情形。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未规定主观分评分须一致,供应商个别主观分得分项存在差异是评委间存在不同专业判断的结果。
综上,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成交供应商是否满足*****;承接过相关活动项目服务”,*****;船舶租赁合同及资质要求: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载客定额***人、资质齐全的船舶租赁合同”等资格条件存疑,综合履约能力与项目需求匹配度不足。
答复:关于“船舶租赁合同及资质”,经原评审小组复核,成交供应商(梧州市泉南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北海龙归海绿色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响应文件提供的船舶租赁合同(含船舶载客人数、船舶营业执照、检验证书、安全证书、电台执照、通信证书、船舶配员证书、国籍证书等相关资料)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关于是否“承接过相关活动项目服务”,经核实,梧州市泉南殡仪服务有限公司承接过第十四届广西节地生态安葬暨梧州第八届公益节地生态花坛葬活动,北海龙归海绿色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承接过北海市殡仪馆****年广西骨灰撤海(代撤)活动(项目编号:***********************),具有承接过相关活动项目服务经验。
综上,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成交公告期限计算不符合法定期间计算规则,未依法满足*个工作日的公示要求。
答复: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中标、成交结果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计入,第二个工作日起算*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推定所有供应商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成交结果,开始起算*个工作日的质疑期限。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时间为****年*月**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最迟可在****年*月**日提出质疑,不存在公告期限不足影响供应商质疑救济的情形。
综上,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及权利告知
质疑事项*、*、*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北海市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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