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行政裁决信息公告
2026-07-31
浙江/绍兴 质疑投诉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行政裁决信息公告
浙江/绍兴-2026-07-31 00:00:00



一、项目编号:**********************绍柯采〔****〕***号**

二、项目名称: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联影品牌**及磁共振保修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安维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含元路**号含元花世界新水族区*****

被投诉人*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号

被投诉人*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号亿兆大厦****

五、基本情况

西安维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联影品牌**及磁共振保修项目(第二次)(编号:**********************绍柯采〔****〕***号**,包号:标项*)采购结果的投诉,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归纳为:投诉事项*:被投诉人以投诉人《辐射安全许可证》不含“使用”范围为由取消中标资格,缺乏招标文件依据,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投诉事项*:被投诉人以“与本项目无关”为由不予受理投诉人的部分质疑事项,违反法定答复义务;且被投诉人在处理本质疑事项时与其他放射类设备采购项目存在标准不一致,涉嫌选择性执法。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关于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联影品牌**及磁共振保修项目(第二次)(**********************绍柯采〔****〕***号**)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柯桥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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