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28
四川/广安 质疑投诉
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安-2026-07-28 00:00:00
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区级统采通信及救援装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郫都区凯文电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学园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广安市前锋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耀鑫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广安市前锋区应急管理局广安市前锋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区级统采通信及救援装备(*****************),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基地台多项参数存在排他性、指向性,涉嫌指定品牌/厂家。 *.******公专双模对讲机参数设置不合理、限定过严,排斥公平竞争。 *.智慧屏会议系统参数存在唯一性指向,限定特定品牌产品。 *.单兵图传、**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参数设置过严,存在排他性。 *.大量▲参数限制第三方检测报告,特定品牌,变相限定具备特定平台对接能力的供应商,不合理抬高投标门槛。 *.采购包*标的名称:森林消防管带“二、便携式水泵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同时满足,实质上限制了绝大多数有实力的供应商,涉嫌构成歧视性条款或虚假需求。标的名称: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关于“上门量体裁衣”要求,设定不合理的服务门槛,涉嫌歧视外地企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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