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358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资产1项机器设备转让
2026-07-30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6)2358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资产1项机器设备转让
辽宁/沈阳-2026-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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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资产*项机器设备转让
发布时间:********** **:**:**
数据来源: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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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资产*项机器设备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展信息披露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甲方申请终止(周期不少于*个工作日,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计算不得超过**个月)。协议转让,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交纳服务费;竞价转让,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交纳服务费,甲方不承担交易费; *、本次转让的机器设备以现场展示为准,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仅供参考。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设备在现场存放,涉及拆除和运输等所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并履行安全管理等责任,受让方不得以实物与评估报告明细不符提出异议或索赔,转让方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意向受让方慎重报价。 *、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已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对公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以及因提供虚假信息跨省转移备案不通过的,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要求对公转账。汇款中注明“设备竞拍保证金”。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按转让方规定的时间将受让资产全部搬离出厂区。履约完成后在扣除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及其他应扣款项后,履约保证金若有剩余的,经双方确认后,转让方无息返还,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则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受让方追索。 *、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以及在拆运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同时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达到场平地净。 *、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对转让方以及安全、环保监管部门依法合规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