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7-30 00:00:00
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监狱监舍楼、教学楼文化标识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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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监狱监舍楼、教学楼文化标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招标日期:****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金点子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壹拾捌万零贰佰元整(¥******.**)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贝锦标识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零捌拾元整(¥******.**)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安熔焺装饰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伍佰贰拾元整(¥******.**)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地址:合肥市清溪路***号
联系人:李先生/杨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
项目负责人:韩丁
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单位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