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2026年不良贷款诉讼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7-30
安徽/宿州 中标结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2026年不良贷款诉讼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宿州-2026-07-30 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年不良贷款诉讼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年不良贷款诉讼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年不良贷款诉讼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年****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包:宿州市区银行卡不良贷款诉讼业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三联律师事务所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拂晓律师事务所

中标候选人: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

*包:萧县对私普惠、银行卡、消贷不良贷款诉讼业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拂晓律师事务所

中标候选人:安徽山石律师事务所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日(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年******时**分。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或在线提交异议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异议事项;

*)相关请求和主张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伟、曹帅、洪旭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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