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2026年07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6-07-30
山东 招标采购
山东理工大学2026年07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
山东-2026-07-30 00:00:00

山东理工大学****年**月(至)**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山东理工大学****年**月(至)**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

山东理工大学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生活垃圾清运要求: *、收集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乙方须按学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委托的东、西校区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专车专人,垃圾日产日清。 *、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做到车走地净,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 *、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人为损坏垃圾桶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学校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延迟*小时。 *、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学校的反馈意见,接诉即办。 *、乙方应定期检查垃圾桶的使用情况,负责购买更换破损的垃圾桶配件(盖子、轮子、中轴);及时协调替换破损的垃圾桶。 *、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员工及在校内外第三方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和运输途中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产生的违规、违法等责任由乙方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垃圾清倒符合地方政府要求。

**.******

****年**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山东理工大学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