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6-07-30 00:00:00
(****年第*****号)标的*:东海热电厂拆除资产包三、四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年第*****号 )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转让项目 * 标的*:东海热电厂拆除资产包三、四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转让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标的名称 | (****年第*****号 ) 标的*:东海热电厂拆除资产包三、四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转让项目) | ||
|---|---|---|---|
| 标的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转让底价 | *,***.** 元/吨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废旧物资 |
| 项目概述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 标的*:东海热电厂拆除资产包一,*.****万元/吨,预估重量为***.**吨,主要为阀件、管件等。 标的*:东海热电厂拆除资产包二(一),*.****万元/吨,预估重量为***.*吨,主要为阀件、管件等。 标的*:东海热电厂拆除资产包二(二),*.****万元/吨,预估重量为**.**吨,主要为阀件、管件等。 标的*:东海热电厂拆除资产包三、四,*.****万元/吨,预估重量为**.*吨,主要为阀件、管件等。 标的*:东海热电厂拆除资产包五(存货),*.****万元/吨,预估重量为**.**吨,主要为阀件、管件等。 标的*:兴业锅炉房拆除资产,*.****万元/吨,预估重量为**吨,主要为阀件、管件等。 标的*:北海热电厂检修技改废旧资产,*.****万元/吨,预估重量为**.*吨,主要以布袋除尘器电除尘零件为主。 挂牌价格为单价,交接重量以在转让方场内地磅实际称重打印的过磅单为准;以成交单价乘以称重总重量确定最终交易价款,实际检斤重量可能大于或小于预估重量。标的资产成交后,按照成交单价和预估重量计算并交纳标的资产的预估交易价款,标的资产交割时,按照实际检斤称重结果结算实际交易价款。实际交易价款与预估交易价款的差额在资产交割后多退少补。 注意:转让标的包括保温材料等其他附属物,转让标的不剔除表面杂质,按现状进行称重不做调整,本项目成交价格为唯一单价,称重不区分类别与材质。转让标的在拆除施工中的所有类型资产均参与实际称重,并按照成交单价乘以称重实际总重量确定最终交易价款。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详见公告附件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 个, 延牌周期:* 个工作日。 | ||
| 名称 | 计量单位 | |||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 其他信息录入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转让的报废资产,品质、完整程度、数量等均以踏勘期间实物现状为准,成交后表示受让方对现状的认可,价格不做调整。 *、本次转让标的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本次报废资产处置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装车、运输、清运出厂,受让方按照转让方车辆装载、运输等管控要求执行,部分交接实物可能超过**米,受让方需自行安排适运车辆。 *、本次项目不允许在场地内切割,因交接地点周边存在易燃物,场内严禁动火,受让方需自行解决外运出厂后的其他事宜,并承诺其知晓其交接要求。 *、转让标的包括保温材料等其他附属物,转让标的不剔除表面杂质,按现状进行称重不做调整,本项目成交价格为唯一单价,称重不区分类别与材质。转让标的在拆除施工中的所有类型资产均参与实际称重,并按照成交单价乘以称重实际总重量确定最终交易价款。(受让方交接的保温材质等处理须符合国家环保规定) *、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公司相关人员安排的交接时间,受让方须快速装车并完成交接,若受让方未遵守转让方提出的交接时间及要求,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项目交接完毕后转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 *、本次转让标的为资产包整体转让,受让方须全部接收资产包内所有废旧物资,不得挑拣、筛选或部分受让,不得以资产包内某类物资品质、数量、规格等不符合预期为由要求部分接收、调换或拒绝接收。 *、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部分设备构件可能存在缺失。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作任何质量、数量、规格、性能等方面的保证。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公告内描述信息或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清单内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受让方承诺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若发现标的资产涉及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等污染物和其他公害,需要对标的资产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特殊处置或处理的,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受让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部门相关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等污染物和其他公害的管理规定,将标的资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后再进行回收。若出现违法、违规处置等行为,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与转让方无关。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详见《网络竞价须知》,由受让方承担。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充分知悉本项目交易方式、交接方式、结算方式和交易价款计算方式、交易服务费计算方式等规则。 (*)知悉并同意按照本项目公告和《网络竞价须知》确定的规则和流程参与各项交易活动。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结果/竞价结果通知书》并将预估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预估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签订《交易结果/竞价结果通知书》、将预估交易价款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交接过程中,当交接额度预计超过预估交易价款对应的额度或履约保证金对应的交易服务费额度时,受让方应当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通知补交预估交易价款或履约保证金。 (*)知悉并同意在交接完毕后,交易双方根据《资产交接单》确定的交接数量和额度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大连产权交易所根据《产权交易合同》、《资产交接单》为受让方办理结算,退还超出实际交接额度部分的预估交易价款和超出交易服务费部分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运输作业,运输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运输所需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协调转让方办理。受让方每次运输全部标的物及排渣、场平、清场工期自交接进场之日起计算至**个工作日交接截止,拆除废渣及建筑垃圾须全部清运出施工现场,并按相关规定排放,场地平整至地面±*,所需费用和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若逾期,每天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收归转让方所有。 同意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加强对周围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遵守国家有关拆除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迁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否则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同意在交接期间,应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受让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转让方将按如下标准罚扣履约保证金:轻伤一人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重伤一人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发生死亡事故,在履约保证金扣除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费用后全部扣除;情节严重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罚扣全部成交款。因受让方原因发生各种事故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须全额赔偿损失。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办理转让标的交接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的;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刘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 |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一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如发生上述违约情况,交易保证金由交易平台扣除相关费用后,其余归转让方所有。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预估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固定金额万元 | ||
|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 大交所代收取 | ||
|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 | 交接完毕后,交易双方根据《资产交接单》确定的交接数量和额度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大连产权交易所根据《产权交易合同》、《资产交接单》为受让方办理结算,退还超出实际交接额度部分的预估交易价款和超出交易服务费部分的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办理转让标的交接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的;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 ||
| 转让方名称 |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号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元 | 法定代表人 | 王杰 |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 项目报名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