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乡镇变更公告】舒城县人民医院智能监控及报警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07-30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舒城县】【乡镇变更公告】舒城县人民医院智能监控及报警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六安-2026-07-30 00:00:00

舒城县人民医院智能监控及报警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舒城县人民医院智能监控及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企业业绩:“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每承揽过一个监控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注:(*)业绩包含“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类,名称不作限定,与上述要求同类的予以计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作为评审依据。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如医院等级等信息),须同时另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得有涂改、遮掩,否则视为无效合同。”更正为:“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每承揽过一个监控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注:(*)业绩包含“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类,名称不作限定,与上述要求同类的予以计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同时另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得有涂改、遮掩,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二、技术参数要求*监控设备*三、一键报警系统***.公安联网报警机,数量单位为*套。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内容与此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此通知内容为准。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项目信息,按照更正后内容响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不承担潜在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人民医院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与鹿起路交叉路口西北方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