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7-30 00:00:00
霞浦县长春镇渔洋垾村新农村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号)
各投标人:
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霞浦县长春镇渔洋垾村新农村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出补充修改如下:
修改一、删除本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条中的第*小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投标保证金第*条的第*小点关于“(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条款的其他表述均同步删除,以本次澄清为准。
修改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须知 第*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附上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修改为“*.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
修改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须知 第*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⑤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附上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和福建省或宁德市龙头企业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万元填写。”修改为“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龙头企业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附上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和福建省龙头企业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万元填写。”
修改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节 专用合同条款 **.*.*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号前提交 。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 (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支付进度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工程档案和资产移交保管后付至**%,留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付款。(结算审计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为准)”修改为“(*)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号前提交 。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支付进度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工程档案和资产移交保管后付至**%,留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付款。(结算审计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为准)”
修改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类)第*项*.*点危大工程清单增加第*点“*、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霞浦县长春镇渔洋垾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森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