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财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07-30
甘肃/庆阳 质疑投诉
环县财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甘肃/庆阳-2026-07-30 00:00:00
环县财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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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财政

行政处罚决定书

环财罚决*****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山东陆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光年中心******号

法定代表人:常新宝

二、违法事实

你公司在拟投标投标环县****年特色小杂粮丰产示范项目”(项目编号:*************)过程中,提前与环县保来顺商贸有限公司串通并共同委托同一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另查明,该项目采购金额***.**万元,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三十条第一之规定,构成恶意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县分中心《移交函》(环资交发〔******号)、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于*******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未在限定期限内提出陈述和申辩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三十二条第五项、《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及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结合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该项目已在投标现场废标处理,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等情节,符合法定轻处罚条件。本机关决定对山东陆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元。

、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规定,当事人应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到环县财政联系工作人员开具《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通过支付宝、微信、网上银行等方式缴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救济权利及途径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庆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环县财政

*******

单位地址:环县环城镇翼龙路*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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