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至2026年12月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更正公告
2026-07-30
辽宁/朝阳市 变更澄清
2026年9月至2026年12月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更正公告
辽宁/朝阳市-2026-07-30 00:00:00
****年*月至****年**月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月至****年**月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分细则更改: ***包***包,第四章评审办法内容更改,具体内容详见修改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分*个包组,兼投兼中。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供应商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采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为**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现场解密(供应商需考虑现场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也可自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特殊原因除外):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票市教育局
地址:南山街新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
地址:北票市人民路*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玉丽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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