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市财采罚决〔2026〕21号)
2026-07-30
河北/沧州 质疑投诉
沧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市财采罚决〔2026〕21号)
河北/沧州-2026-07-30 00:00:00
沧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市财采罚决〔****〕**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沧州市维初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州经济开发区靖烨科技园*号楼***室
二、基本情况
沧州市维初商贸有限公司在参与沧州市公安局“重大安保专项行动伙食原材料采购项目”过程中,与沧州市云骧商贸有限公司、沧州瑞动蔬菜有限公司串通投标。
三、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号较轻裁量幅度的规定。
四、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元(人民币肆仟玖佰玖拾伍元陆角整);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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