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7-30 00:00:00
****年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年副食品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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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配送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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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肉类 |
猪肉、牛羊肉等畜肉及附属产品等配送,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北京市大兴区 |
每年签订*次,期限**个月,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次履约考评,第*年前*个季度考评优秀、基层单位满意度均达到**%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次,总服务期不超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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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料杂货类 |
各类半成品、预包装食品、干货、饮料、调料、鸡蛋、纯牛奶等配送,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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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冻货类 |
水产、禽肉、冻品冻货等配送,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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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类 |
水果、蔬菜、豆制品等农副产品配送,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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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品类 |
所有品类副食品配送,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北京市丰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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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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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服务名称 |
预估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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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肉类 |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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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料杂货类 |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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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冻货类 |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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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类 |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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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品类 |
***万元/年 |
*.说明:本项目各包分别确定*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供应商各自报价执行。
①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模式,投标供应商可以投一个包或多个包,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每包按照包号*→*→*→*→*顺序依次评标。投标供应商对于同一个包,不允许拆包投标,须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评审过程中,若投标供应商在前序包被推荐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可继续参与后续包评审,但不再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②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③采购的具体品种及数量根据需求单位的实际需求量而定,本项目采购预算是参考年度经费量而预估的参考值,只作为投标单位考虑报价之用,不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及采购标的金额。
④投标报价为包干价格,包含食材食品价格、仓储、运输、装卸搬运、人工、管理、售后服务、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近*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事件。
(十)投标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未注册的或经审查未审核通过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提供注册审核通过截图。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格:
*.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北京市具备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申领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大兴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北京市具备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场所为自有产权需提供产权证明;若场所为租赁,则需提供租赁合同及银行支付凭证)。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如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前来,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授权代表前来,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 ***********
十、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