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2026-07-30 00:00:00
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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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无机房无齿轮乘客电梯一台,完成井道施工、电梯采购安装等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及附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排产通知后**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其中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必须完成勘察、二次深化设计、方案优化及施工效果图设计并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全部供货及安装完毕,且通过电梯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电梯使用合格证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证明材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电梯)或具有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为非电梯制造商的,须同时提供:
(*)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或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维修);
(*)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电梯)或者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提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号
联系人:居永池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号河韵大厦*楼
联系人:孙超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超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