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7-30 00:00:00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配套试剂采购项目—答疑材料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配套试剂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二、答疑内容
*、问:本次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配套试剂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参数要求中设置*项带★核心参数(★*.*、★*.*、★*.*、★*.*、★*.*、★*),“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排斥潜在供应商”的不合理条件。限制充分市场竞争,违背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现依法提出质疑并请求修改参数。
答:经招标人前期调研,本项目每一条★核心参数,均有至少三家品牌可满足,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经招标人确认,本项目技术参数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存在设置不合理的情形。因此,本项目技术参数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初审合格投标人,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该条款的最低投标报价是否会根据 **** 年 * 月 *日国家财政部施行的《关于推进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进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建议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执行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答: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本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本项目不会按照财政部施行的《关于推进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进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问:本次标注“✱ ”的指标为关键技术参数/条款,每有一个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同时标注“✱ ”号项参数的响应情况招标文件要求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资料为准。其中:✱*、✱*、✱*、✱**,我方研读招标文件后认为:以上关键技术参数条款为服务内容条款无法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资料中体现。建议第✱*、✱*、✱*、✱**条参数后面加上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供货要求”已有说明:“*.对于标注“*”号项参数(如有)、“★”参数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以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为准,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资料为准”。如关键技术参数条款为服务内容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函属于“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资料”。
*、本项目为依法招标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他条款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与答疑材料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不变。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