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大泽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及污水改造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2026-07-30
安徽/宿州 中标结果
埇桥区大泽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及污水改造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安徽/宿州-2026-07-30 00:00:00
埇桥区大泽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及污水改造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
埇桥区大泽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及污水改造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

埇桥区大泽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及污水改造项目

比选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埇桥区大泽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及污水改造项目

三、比选结果信息

中选单位名称:宿州市德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选单位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道东港口路华府春天*#****室

中选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埇桥区大泽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及污水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工期:**日历天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比选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比选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政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劳务大市场办公楼西二楼,联系方式:***********。若比选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比选活动的比选单位;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比选单位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卫生院

址:宿州市埇桥区***县道大泽乡镇政府北

联系人:院长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政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宿州市埇桥区劳务大市场办公楼西二楼

人:王皓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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