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所属洪庄河塘拍租合同公告
2026-07-30
安徽/淮北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淮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所属洪庄河塘拍租合同公告
安徽/淮北-2026-07-30 00:00:00

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淮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淮北市鸿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乙方租赁甲方渔场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渔场及其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及现状

*.租赁渔场坐落于淮北市烈山区洪庄村使用面积约**.**亩。渔场用途为水产养殖及科研使用,乙方必须按水产养殖用途使用,否则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按渔场及附属物以实际现状交付乙方,乙方确认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意按现状接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年,甲方自******日起将出租渔场及场地交付乙方使用,至******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支付

*.出租年租金人民币*****元(大写:伍万壹仟贰佰玖拾柒 元),租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柒拾陆万玖仟肆佰伍拾伍元)。

*.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乙方应在接收渔场之前付清首期租金,并在之后相应的月份提前**日付清下年租金。租金全部交入甲方指定账户。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款凭证。

第四条 租赁渔场交付和收回

*.甲方于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将渔场按现状及附属设施交付给乙方,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甲方应保证租赁渔场场地交付乙方之前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予以结清。

*.租赁期乙方在租赁渔场场地上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搭建临时性设施或其他改变渔场场地现状行为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乙方应租赁渔场及场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按甲方交付时状态恢复原状,并将租赁渔场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给甲方。

*.乙方交还甲方渔场时应当保持渔场交付时的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正常使用。

租赁期间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渔场场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租赁期间,租赁渔场场地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渔场及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纳

渔场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甲方应保障该渔场及附属设施主体结构交付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附属物主体结构由甲方负责维修,其他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维修范围的,乙方也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阻拦甲方维修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渔场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因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如对渔场及附属物进行改造,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甲方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乙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附属物及附属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发生故障产生安全隐患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甲方决定;乙方拒绝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附属物符合安全使用标准,乙方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如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拉电线等影响消防的行为。

*.乙方应按照消防法等法律规定使用附属物、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予以检查。

*.乙方违法违规使用渔场及附属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渔场的转租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渔场及场地乙方因擅自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的渔场,导致渔场场地及附属物损毁、灭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维修赔偿责任;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甲方概不负责。

合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该渔场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渔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因自然原因导致该土地毁损、灭失

*.在租赁期内,如政府征用乙方所租渔场,由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搬出。

*.因政策等其他合理原因,甲方提出解除的。

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若因前款第*、*项解除合同,对该附属物装修、装饰所获得的拆迁补偿由乙方享有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渔场及附属物,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交付的附属物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渔场

*.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达**日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渔场用途的;

*.擅自装修、装饰、拆改变动附属物或改变其主体结构的;

*.转租、分租、出借、转让该渔场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渔场借予他人使用的;

*.利用该渔场附属物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逾期**日未支付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其承担的费用的;

因上述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在租赁期内添置的装修装饰资产无偿归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立即终止。

条 合同期满

合同到期前,乙方若愿意继续承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新一轮招租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未能中标,应按约定及时清场搬离,归还甲方渔场及场地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项约定情形之一的,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对方遭受的损失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还应赔偿该超过部分。

*.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项约定情形的,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外乙方还应承担的费滞纳金、仲裁费、委托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用、罚款等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本条约定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应履行的义务与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 其他约定事项

*.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渔场进行改造改造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及图纸,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租赁期内及乙方逾期返还期间,租赁渔场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水灾、失窃等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经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一份,均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淮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淮北市鸿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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