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26-07-30 00:00:00
惠州市正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大亚湾科技实验高级中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东北师范大学大亚湾科技实验高级中学*********学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大亚湾科技实验高级中学*********学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东北师范大学大亚湾科技实验高级中学*********学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序号 | 标的品目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 | 其他服务 | 东北师范大学大亚湾科技实验高级中学*********学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详见第二部分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采购包不允许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东北师范大学大亚湾科技实验高级中学*********学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 | **%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投标报价)×(****);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
①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②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③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投标人提供以上相应网页查询截图。[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项目服务的内容进行转包及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鸡村英头小组**号。
*.获取方式:现场递交报名资料,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座五楼)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座五楼)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②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③以电话、传真、邮箱形式递交的;④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报名时效)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广东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登记表(投标人自行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登记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响应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每页均须盖有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纸复印。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大亚湾科技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经济开发区西区街道宏康路*号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惠州市正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鸡村英头小组**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